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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先进团支部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3日 17:03     作者:院团委      点击:

研究生团总支,各本科生团支部:

为提高法学院团支部建设水平,了解各支部上一学年总体发展情况,促进团员互帮互助,团结奋斗,更好的深入群众,能够更好的开展各支部的学风建设、思想组织建设、文体活动建设。学院团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团支部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18、1920级各团支部。17级及各研究生团支部自愿参评。

2、参评条件: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念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结合团支部实际,积极推进数字共青团工作,团支部团员积极进行青年大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其中参评院级先进团支部须达到一星级(含)团支部,校级先进团支部至少达到二星级(含)团支部。以上要求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4)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5)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团支书讲团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现场评比时间、地点:拟定2021年4月24下午3:00祖杭2-7。(有变动的话另行通知)

5、请各团支部准备好参评材料,包括团支部2020-2021学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团支部上报材料清单(附件1),现场汇报材料。

(1)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于419日下午5:00前上交法学院南501B团委值班室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1. 团支部上报材料清单电子版及相应证明材料(附件1)4月19下午5:00发送至相应邮箱。文件名格式统一,“如2020级法学1班团支部上报材料清单”。(日常工作部分中,思想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发至邮箱2056427165@qq.com;第二课堂和附加分发至邮箱1152196090@qq.com支部工作志愿服务发至657402550@qq.com奖惩情况发至邮箱2563820692@qq.com

  2. 团支部工作总结纸质版4月19日下午5:00上交法学院团委值班室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电子版于当晚20:00前送到邮箱2056427165@qq.com。发送时名称格式统一,如“2020级法学1班团支部工作总结”

  3. 先进团支部现场汇报材料PPT等,请于4月20日下午5:00前发送到邮箱:2056427165@qq.com,发送时请注明团支部名称,如“2020级法学1班团支部现场汇报PPT”。

对上交材料有疑问的,请联系组织部副部长同学18355297200

6、先进团支部评比设立最佳汇报团队奖。最佳汇报团队奖,由特邀评委和班级组成的评委团根据参评团支部的现场汇报情况进行投票产生,详细标准请看细则(附件2)。

7、注意事项:

(1)团支部成员在2020-2021学年受过校级及以上处分的不予参评校先进团支部评比;

(2)各团支部上交工作总结后不再修改;

(3)对本次先进团支部评比有疑问者请咨询学院团委副书记:同学18064489472 组织部部长:同学19905960080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