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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地处东海之畔、清源山麓。其前身为1985年创办招生的华侨大学法律系,2003年9月正式定名,是国内较早开展专业法学教育和专业法律人才培养的院校之一。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华侨大学原校长庄善裕教授。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超教授,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彬。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0人,其中教授10人,约占教师总数的20%;副教授25人,约占教师总数的50%,其中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专项计划、7人次入选各类省级人才项目。

法学学科于1993年获批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华南地区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学学科现有一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目前拥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专业)、一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获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福建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有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工作站、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导师团队,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等多个省级平台、学科团队,与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福建基地,是省级赛事“福建省高校研究生模拟法庭大赛”的固定承办单位。

目前,法学院累计获立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发表高质量核心期刊论文(华侨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的二类B及以上论文)百余篇。近两年,学院教师累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3篇,10余篇论文获《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法学院因侨而兴,办学特色鲜明。在校学生中,境外生超20%。学院始终坚持“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坚持“一校两生、因材施教”,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办学,为港澳台地区培养输送了大量青年人才。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迎接澳门回归,法学院于1996年开始在澳门招收法学本专科及研究生,截止目前累计招收培养各类人才近1300人,为维护澳门地区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学院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我国台湾地区的辅仁大学、中原大学、东海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中教育大学法学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师访学,互派学生交流。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知名法学院。

法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2590

法学院电子信箱:fx2590@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