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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13:27     作者:院青发      点击:

各支部

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圆满完成,为展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成果,表彰先进,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更加有序健康地发展,根据《关于组织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华大团〔201933号),决定于近期评选、表彰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汇报团队、优秀团队、优秀论文(报告)、十佳实践微电影”、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优秀汇报团队”:在两校区最后进入成果汇报会的队伍中评选产生,由出席现场汇报会评委评分决定。

2. “优秀团队”:优秀团队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中评选,优秀团队的数量为团队立项数的20%。若学院有获批省级及以上专项团队,每两支专项追加一个优秀团队名额。法学院有5支推荐指标。

3.“优秀论文(报告)”:初审后,由相关专业老师评审决定。

4.“十佳微电影”:初审后,由相关专业老师评审决定。

5.“先进工作者”:在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动员、组织、指导、参与、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教师);为实践团队提供专业指导,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对亲自带队参加社会实践,所指导团队获得校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团队或专项团队,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先进工作者按学院立项数的10%来计算,即每十支团队一个先进工作者名额。若学院有获批省级及以上专项团队,每两支专项追加一个先进工作者名额。法学院有3个推荐指标。

6.“先进个人”:在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努力学习,积极实践, 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担任较为重要的角色,所属实践团队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大。先进个人按学院立项数的15%来计算,若学院有获批省级及以上专项团队,每两支专项追加一个先进个人名额。法学院有4个推荐指标。

7.“积极分子”:主要表彰团队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同学。积极分子须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报送,各团队按不超过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数的20%推荐。

8.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于10月23日上午12时之前讲完整纸质版评优申报表上交于法学院五楼学生会值班室,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团委青年发展部邮箱。团委青年发展部:15880917795@163.com

附件: 附件1-6.rar

1.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2.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4.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报表

5.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汇总表

6.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汇总表


法学院团委青年发展部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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