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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3日 11:18     作者:院学办      点击:

本科生各班级:

为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学校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院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1. 几点要求

    1、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及时通知到所有同学,并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及时收集同学的反馈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评选前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评选结果要及时上报班主任审核。

    2、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经班主任推荐,于104日下午17:00前将审批表上交学院学工办评审。同时将电子表格以“班级全称+贤銮奖学金审批表”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5354@hq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3、学院将于106日前公示学院评选结果,并通知填写各类表格,凡是因为手机关机或本人未在学校而无法按时上交材料者,取消资格,名额由其他候选对象递补。

    4、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5、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500/人,名额1个。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doc

     附件2: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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