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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09:04     作者:院学办      点击:

17、18、19级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拟于11月评选2020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面向对象为2017、2018、2019级本科生,已获得该奖助学金资助的不再重复参评,我院可推荐1名。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有意愿申请者应先填写《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请于11月6日前将《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送法学院学工办白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35354@hqu.edu.cn

附件:

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2.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法学院学工办

2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