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09:11     作者:院学办      点击:

2019级各班级: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份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标准与名额分配

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从2020年起连续资助三个学年,每人每学年3000元。学校划拨指标正选名额1个。

二、参评对象

法学院2019级正式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5.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50%(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评审程序

1、学生自主申请阶段

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种子契约》(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经班主任推荐,由各班班长于11月9日之前将本班申请同学的《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种子契约》(一式一份)、《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整理后上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白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5354@hqu.edu.cn。

2、学院及学校评审阶段

学院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附件1:《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2:《种子契约》

附件3:《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

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