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刑事法律实务课第四讲在模拟法庭2-7举行,本次讲座由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二庭的苏荣喻法官讲授,法学院副教授吴情树主持。
首先,苏法官从犯罪成本的角度给我们分析了假冒商标类案件猖獗的原因。相较于其他类型如走私、贩卖毒品罪、贪污受贿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金额较高,但起刑点却较低。“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活动,使得不法分子们趋之若鹜。
其次,苏法官为我们列举了一系列实际商标案例。从名牌“老人头”、“鳄鱼”由于缺乏商标注册保护意识而被对手以商标侵权为由挤兑,到“新百伦”和“纽巴伦”运动鞋,细微难辨的商标识别差异,苏法官生动形象地为我们阐述了商标背后的商业价值与法律关系。在针对涉案商品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认定问题上,苏法官让我们学会了区别 “同一种商品”与“同一种商标”的概念。苏法官还教会我们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商标类犯罪,需要将涉案商品及其使用的标识与对应注册商标进行同一性比对,未经比对或比对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苏法官嘱咐同学们要趁着在校学习的时间打牢基础,指出法律行业对同学们的专业素质提出的高要求,将来同学们就业所凭借的资本是自己掌握的专业技能,并强调了法律人人品的重要性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后,苏法官勉励同学们法律专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学们要坚定信心,在法律学习之路上勇往直前。
文字:古沛鑫 摄影:蓝凌风

苏荣喻法官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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