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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2012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为做好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

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将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评定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将申请表、本科期间所在专业全年级绩点排名情况或教务处相关证明等材料(需加盖教务部门章或成绩专用章)交至研究生院,地址:杨思椿科学馆404,岳老师,申请截止日期:1115

二、评定工作

1122前,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1130前,将获奖者名单及奖学金发放表交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内。

三、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工作

优秀新生奖学金按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40%,第二学年发放30%,第三学年发放30%;每学年发放的时间为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内中途退学(不包括按《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因病无法完成学业而退学)或被开除学籍之后,该项奖励未发放部分不再继续发放。

附件:【附件】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rar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