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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4日 11:30     点击: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数量和经费

(一)项目类型

1.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2.国家级和省级一般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推荐数量和经费支持

1.国家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1左右,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资助;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支持建设经费共计4万元。

2.省级: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4项左右,每个项目支持经费0.5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资助。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以组成团队申报。申报者要求课余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科研实践,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但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项者不得参与申报。

2.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建知识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团队。但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

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

三、申报程序

1.意向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核和签署意见;填写《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7)材料提交至学院进行初查。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3.申报材料将报送至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经审核后确认立项。

4.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四、申报办法

1.意向团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填写《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7)

2.电子版材料于5月22日24点打包压缩包发送至邮箱:fxyqnfzb@163.com压缩包命名为:项目名称+大创材料),纸质版材料收取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对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原则上所有立项项目均应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的项目可作为结项验收重要参考,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法学院团委青年发展部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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