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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团支部“推优”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08:47     作者:院团委      点击:

研究生团总支、本科班级团支部:

“推优”是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1、法学院将于202110月4日到10月8日开展“推优”工作,推优条件和程序参见《法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2、各班团支书须统计符合推优条件人员名单,于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法学院团支部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附件2)以及班委名单(附件3)交到法学院团委值班室(祖杭楼402),并及时上报本支部拟推优时间和地点。

3、各班团支书须于10月1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到法学院团委值班室(祖杭楼402)领取《法学院团支部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审核完毕版),并与组织部工作人员确认各支部推优时间和地点(无特殊情况名单和推优时间地点不得再次修改)。

4、根据组织部审核结果,各团支部须重新填写审核确定的《法学院团支部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用A4纸打印,找班主任老师签名方有效,并于本班推优大会召开前上交给负责监督本班推优大会的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电子版文件在推优大会召开完当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287000541@qq.com(统一命名方式,例:2019级法学1班团支部推优名单)。

5、审核名单通过后,各团支部统一用A4纸打印《基层群团组织推优票》(附件4,《基层群团组织推优票》份数应多于或等于支部团员数,各班团支书须在10月2日早上10:00前将本团支部推优票交到交到法学院团委值班室(祖杭楼402),学院团委将统一对推优票盖章,并在各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时由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负责分发。

6、各支部在推优过程中,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需准备800字以上用红色方格纸誉写的纸质版自我介绍,各支部需有一人做好班级会议记录,纸质版自我介绍及班级会议记录需在推优大会结束时交给负责监督本班推优大会的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悦岐。

7、各支部推优大会结束后,须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5,并于推优大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287000541@qq.com(统一命名方式,例:2019级法学1班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表格文本统一在10月9日(星期六)早上10:00前交至法学院团委值班室(祖杭楼402)。

研究生团总支负责研究生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条件参照本科生。

对本学期推优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赵悦岐13019215030。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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