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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15:37     作者:院学办      点击:

各班级: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1月下旬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面向对象为201620172018级本科生,已获得该奖助学金资助的不再重复参评,我院可推荐1名。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有意愿申请者应先填写《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请于1126日前将《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送法学院学办乔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hqyanjun@qq.com


附件: 附件.rar

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 办法》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

4.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法学院学办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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