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2月中旬评选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面向对象为2016、2017、2018、2019级本科生,每班级可推荐2名,已获得2019年泉州市贤銮、慈善奖助学金资助的不再重复参评。2019级参照在校表现评定。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有意愿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请于12月12日前将《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送法学院学办乔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lawxgb@hqu.edu.cn 。
附件: 附件1-3.rar
1.《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实施办法》
2.《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审批表》
3. 华侨大学法学院正成功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法学院学办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