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台湾、港澳研究生(学籍状态为“在学”),评选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课程优良率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研〔2017〕20号)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评选程序
台湾、港澳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程序需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有关规定规范执行,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表中申请等级请用铅笔画勾)、推荐表各一式一份,其中学院、专业等信息按照全称填写。并附上成绩单(新生除外)、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学生活动、证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份,12月27日上午12:00前上交至法学院学办(513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qyanjun@qq.com,文件名标明姓名班级。
咨询电话: 22692177
附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附件.rar
1.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2019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研究生)
4.2019年度港澳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研究生)
5.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7.华侨大学2019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推荐表
8.华侨大学2019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9.华侨大学2019年度港澳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法学院学办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