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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调研交流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08:31     点击:

11月14日,华侨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吴剑平带队前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交流。法学院院长刘超、副院长陈斌彬、科研秘书郑金鹏参加调研访问。

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洪荞,法学院副院长朱虎,法学院副教授张文亮,法学院办公室主任路磊,法学院发展规划与科研办公室主任戴羽,法学院教务科科长陈磊等参与座谈交流。

吴剑平首先介绍了华侨大学创办的历史和特色。他表示,华侨大学自建校以来持续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习近平总书记为学校发展确立了长远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侨立校、为侨服务,按照“顶天、立地、树人”的发展思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希望双方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在涉外法治、涉侨法治、涉台法治等研究领域,在学术平台打造与学术会议举办、推荐人大法学院优秀博士毕业生加盟华侨大学法学院、推动人大法学院教授前往华侨大学讲座授课等方面,开辟多样化而富有成效的合作交流新局面,为服务涉外法治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而共同努力。

王轶对吴剑平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科的发展情况。王轶指出,七十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一直持续紧跟历史脉络,服务国家法治发展大局,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内在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华侨大学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我国港澳台及东南亚等地具有良好声望,在涉外法治研究与境外办学等方面具有深厚基础,双方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

刘超介绍了华侨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办学规模以及办学特色,就如何夯实特色方向研究、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等议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仁进行交流。杜焕芳、洪荞、朱虎等先后介绍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开展特色方向研究、建立研究平台与科研队伍、打造青年教师培养路径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就两院如何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等进行交流。双方同意在院际层面持续推进交流,探索建立符合共同需求的合作模式。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两个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增毅,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沈倩等参与座谈交流。

吴剑平回顾了华侨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长期战略合作的历史,双方建立了校所战略合作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在科研教学方面的各自优势和条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取得了重要成果。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是国内最强、国际著名的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是法学基本理论和法治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最高学术殿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新机遇点上,双方应坚持守正创新,在巩固传统合作关系的基础之上,就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教师发展等机制持续创新,同时开拓合作领域,实现机制共建、成果共享、发展共赢的新格局。

莫纪宏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对吴剑平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社科院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与华侨大学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华侨大学以侨立校、为侨服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府,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有坚实的研究力量,双方在推动涉外法学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上大有可为,应该努力优化合作模式,聚焦涉外、涉侨、涉台法治等方面的交流共建,将双方的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

双方就如何夯实科研领域合作,加强涉外研究优势互补,服务地方法治发展,完善人员互访交流机制等互相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就涉外法治服务及教育体系建设、科研人员短期交流访学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