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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世明教授做客华大法学论坛,论“台湾近十年来民事证据法之发展”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9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1218下午,由华侨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团委学生会、法律硕士联合会承办的华大法学论坛第七讲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台湾近十年来民事证据法之发展”,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主任委员、法官评鉴委员会委员姜世明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兰仁迅副教授、陈慰星副教授和陈贤贵博士为点评嘉宾。讲座由院长许少波教授主持。

姜世明教授是台湾著名的法学家,出版著作近20本,研究专长于民事程序法、专门业者民事责任法、国际程序法和专业伦理法等。讲座中,教授首先细致地梳理了台湾70年代以后证据法发展的脉络、流程,从台湾各大法学家的学术历程、社会实践状况及其论著特点的总结中指出,台湾学术资源状态完成了由先前实务界的聚集向有留学背景的教师方面的转变,并深深地启迪广大学生“做研究、学问要充分掌握时代的需要”。在论述客观举证责任和主观举证责任的过程中,教授辨析了举证责任中协同主义、辩证主义及修正辩证主义各自的立场,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肯定了自己提出的修正辩证主义的学术观点。随后姜教授以幽默风趣的方式向在场同学阐述了真伪不明与客观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减轻、真实义务、摸索证明和证明妨碍等深奥、经典的民事诉讼证据法学的知识。

在嘉宾点评环节,兰仁迅认为随着大陆地区一些年轻学者的出访留学及论著的翻译,大陆地区在法学研究中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也将为两岸的交流提供更宽阔的空间。陈慰星认为法学理论研究应少谈些主义,多谈些问题,并提出了引入他国他地的学说后,如果背景不一样,那么如何做好现实的切换的思考。陈贤贵结合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探究了新法背后的理论支撑。许少波作了深刻的讲座总结。许院长充分肯定了教授精彩的讲解,他指出教授巧妙地将理论观点和制度安排、实践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透视出了民事诉讼法特有的魅力。同时,许院长也和在场同学分享了他在证明责任问题上的学术观点。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姜教授作报告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