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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高端论坛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9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1026,中国环境法高端论坛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华侨大学祖杭楼706会议室召开。来自华侨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19位专家学者齐聚华侨大学,就“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本次研讨会由华侨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当前《环境保护法》修改等环境法制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法律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这一重大科研项目进行环境法律文化学术交流、从而带动国内青年环境法学者进步、推动有关高校建立环境法研究的合作平台,共同促进环境法学科的发展繁荣。

开幕式上,主持人戴仲川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福建泉州以及华侨大学的具体情况,并热烈欢迎各位嘉宾来“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和华大做客。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致开幕词和欢迎词。首先教授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祝贺高端论坛顺利召开,并预祝研讨会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他表示,目前环境法学正处于瓶颈期但也是最容易出产的时期,本次研讨会在华大召开,有助于提高华大的学科建设水平级华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力,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对论坛意义和研讨课题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教授表示,该项目是教育部的重大课题。课题设立的意义一方面在于梳理环境法中各项权利,包括权利来源、主体、范围、分布和协调等方面;另一方面在于希望通过该项目的研究带动本领域学术成果发展并建立起各高校之间联系的桥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负责人、郑州大学法学院肖乾刚教授发言表示,代表研究基地对华侨大学法学院主办此次高端论坛与学术研讨会活动表示感谢,并希望通过每年的项目设计,项目进展情况的了解以及与项目负责人的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为以后的科研课题评审打基础,纠正不健康的学风。肖教授评价教授的课题组是一个很有希望的团队,肯干事的学术团队,并表示会认真聆听研讨会报告,热情参与讨论。

开幕式介绍后,全体与会的学者进行合影留念。合影结束后,中国环境法高端论谈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环节正式开始。研讨会由汪劲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副教授三位课题组成员先后作了视角新颖、具有合理性和前瞻性的学术报告,展示了自己的学术成果。接着由评议人及与会的各位学者针对报告人的学术成果给予评价并提出相应部分的疑难问题。在自由讨论环节,报告人对相关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在此过程中,与会学者就排污权抵押问题、自然资源利用权类型重构问题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设定依据问题以及相关的问题展开了理论上、实践上的热烈探讨。

研讨会临近结束时,肖乾刚教授对研讨会做出总结。他提议,学者做学问,要从多种学科的角度,不要局限于自己的专业。通过设计课题项目,是为了推动年轻学者“站得高”,开拓视野,借助相关学科如政治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的研究成果推动环境法学科的发展,要站在国家的高度,关注、考察政治制度、市场、社会,思考“五位一体”发展中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建设的关系问题。

汪劲教授对会议做了最后总结。他表示,以专题研究的模式,对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与会学者提出了许多建议,启发了课题组的思路。这种汇聚不同学科的学者、实务人员讨论的模式,对青年学者有推动作用。

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随后,各位外校专家还与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师以多种方式就当前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自由探讨交流。

(撰稿:陈杨俊 摄像:任娅玮)

会议现场

专家学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