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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16:19     点击:

根据教学计划,2016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已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现将有关学位论文写作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1、请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沟通。

2、有关论文要求与规范,法研的学生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见附件1),法硕的学生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法硕教中心-规章制度-资料下载),需严格注意格式规范。

3、篇幅不少于3万字。

4、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切勿抄袭(研究生院会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

二、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汇编》的要求,从2011级开始,三年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增加了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第六学期2-4周)程序。只有通过中期检查和预答辩才能进入最后的学位申请授予程序(正式答辩),请特别注意。

三、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18年10月16

2、中期检查的内容分为研究生个人撰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和中期检查评审会两个环节。

1)将填写完成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双面打印)于10月9日(星期)下午5:00之前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上交祖杭楼512办公室(《中期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2)将开题报告中的大纲打印一式三份,携带已经完成的论文初稿于中期检查前当场交给评委老师。

3)中期检查评审会主要程序:

研究生利用ppt在10-15分钟内向专家组汇报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然后接受专家组10-15分钟的提问。

4)研究生汇报的主要内容有:

①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

②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

③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④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⑤后期工作计划

3、评分低于80分的研究生需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复审会。复审会程序与第一次中期检查评审会程序相同。 复审会评分低于80分的研究生需重新开题。

4、未经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结果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法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