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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11:03     点击:

18级各研究生班级

为提升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华大研〔201743号),现面向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开展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仅针对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二、上报材料

1.《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后,经指导教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报研究生院审批。

2.《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班长收齐于201942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式1份送交法学院5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p2018@hq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后,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项目指标数确定正选和备选名单,签署审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并将所要推荐的《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及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2.备选项目不能获得初期立项资助,但允许参加中期检查及以后环节的评选,如通过可获得相应环节的资助,但不能补发初期立项资助。

3.《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请按以下格式命名:“学号_项目负责人_项目名称(博士/学硕/专硕)”,例如:“1800206001_XXX_XXXXXXXXX(学硕)”。

4.中期检查的阶段性成果可选择论文、奖项、科研项目或专利中的任一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华侨大学。论文发表应以获得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每篇字数在5千字及以上,并在论文中注明“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字样(Subsidized Project for Postgraduates’Innovative Fund in Scientific Research of Huaqiao University)。

5.关于期刊级别认定理工类参照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3版),人文社科类参照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5-22692675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华大研〔201743号)

2.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

3.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4.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3版)

5.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

 

华侨大学法学院  

2019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