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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实务讲座之一:以法之名,为自由辩护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1:32     点击:

法学院2016级全体同学于316日下午230在祖杭楼2-7教室聆听了第一场刑事法律实务讲座,主讲人是来自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许兴文律师。许律师是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福建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成刑事业务委员会理事,北大法宝刑事业务特约作者。他从业多年,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演讲风趣幽默,深入浅出,将他多年的工作经验分享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印象最深的是许律师说他在他的办公室挂了这样几个字“为自由辩护”。许律师提出刑事辩护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辩护效果问题,对此,许律师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避免无效辩护:一、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详细了解案情是开展一切辩护的起始点。二、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快速寻找出适用的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单位交流。三、适时提出取保候审,为当事人作出最大化的利益保全。四、在侦查机关申请批准逮捕阶段,要关注拘留时间,及时提出不予逮捕申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要适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你被判了死刑,我希望我的辩护词能给你带来最后一丝温暖,能让你平静的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许律师的深切辩护理念。

许律师指出:刑事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条,不是一纸文书的判决,刑法是这个社会给所有人最底线的保障,无论你是受害者,无论你是犯罪嫌疑人,他还给受害者收到的痛苦,他惩罚罪犯做出的恶行,“罪刑法定”是最美好、最公正的字眼。

整个讲座在同学们积极地提问以及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同学们表示在此次讲座中收获颇丰,深刻领略到了许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的个人魅力,一定会牢记许律师的谆谆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