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华大研〔2023〕2号)的文件要求,以及《华侨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参加2023年法学院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批),详见附件。公示期间:4月12-4月14日。如有异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92290,张老师。
华侨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