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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洛江区人民法院携手打造“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3日 16:47     点击: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明确知识产权教育的专业定位、注重培养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能力、积极宣传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成为了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关键。4月3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法学院院校双方的优势和作用,我院与洛江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协议,共同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相融合。

法学院院长刘超和洛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益铮签署共建协议,并与泉州中院党组成员陈水深,法学院副院长林伟明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巡回法庭”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泉州地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和如何进一步加强院校战略合作,共同推巡回法庭建设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建设,以及未来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方式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

此次协议的签订对我院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规范化的校外实践平台,发挥院校协同育人机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林玮珊,洛江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莹,洛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阮芳,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彬等参加签约揭牌仪式。

活动当天,为营造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法治氛围,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在洪祖杭大楼1-7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专用权纠纷案件,敲响巡回法庭第一槌。法学院近百名师生现场观摩旁听了案件审判过程。

本次庭审,涉及抖音直播带货等网络环境下的商业新业态、新模式所产生的涉知识产权纠纷。是洛江法院获得知识产权集中管辖以来,知识产权真实司法案件进校园的首次尝试,旨在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完整的庭审过程,帮助在校师生近距离接触法律实务,深入了解知产案件庭审实况,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扩大校园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强化广大师生对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认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理论与实践的衔接,提升大学生自保护创新的意识和法律专业素养,营造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整个庭审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围绕法庭准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流程有序进行,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针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激烈的质证和辩论,向在场的法学生开展了一堂真实、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