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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6日 14:44     作者:院学工办      点击:

2022届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5人;本科生8人,其中港澳台侨与留学生1人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

研究生1人;本科生2人,其中港澳台侨与留学生1人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2.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研究生或本科生在校期间在道德品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某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

3.为编制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各班级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综合考虑各种就业类型),填写《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见附件4)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入图片),同时附个人正面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4.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5.请于5月24日前报送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其中汇总表、入学以来成绩单、审批表(研究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祖杭512办公室;汇总表(研究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等电子材料发送至:35354@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2.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报送汇总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法学院

2022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