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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开遴选团委学生负责人和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10:45     作者:院团委      点击:

2020级本科团支部: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与上级团学组织的指导下,本着“更好地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建设组织、宣传、创新、实践、辩论、文体架构布局,功能支撑多位一体格局,力促组织文化、宣传文化、学术文化、竞赛文化、体艺文化、创意文化等多元文化交汇涌流,实现广大同学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提升的目标,在历届团委、学生会负责人的努力下,持续开创法学院团学工作内涵、特色、品牌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华侨大学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法学院团学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运行机制的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现面向全院公开遴选团委学生负责人、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置

根据上级要求与工作需要,法学院团委会设置团委副书记 2 人、法学院团委专职委员(兼任团委办公室主任)1 人;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置成员 3 人。

二、遴选条件

1)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勤奋努力,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与纪律性,能够扎根同学,扎扎实实做事。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思维,能积极主动地出谋划策,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奋发上进的组织文化。

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写作、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原则上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从2020级产生。

8)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须至少要在两个校、院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不同团队(部门)或团支委、班委不同岗位有一年轮岗或交叉锻炼的经历,“桐心缘”法律服务学习实践团亦含在内。

三、遴选程序

(一)团委学生委员:递交推荐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现场评议推荐→拟定初步人选名单→综合考察→公示并上报→正式聘任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递交推荐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现场评议推荐→拟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综合考察→公示并上报→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聘任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愿参与遴选的同学填写《法学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见附件),每人应填报两个及以上志愿,并向班级团支部递交《遴选推荐表》,团支部进行初审,各团支部请于2022年5月15日(周日)12:00前将有支部负责人签名的pdf文档和普通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1305559231@qq.com(文件名为“20**级法学*班团支部+姓名+法学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