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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侨大学2011年学生创意文化节暨首届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班级:
首届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由校团委、美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联合举办。现将创意作品竞赛有关事宜(其他赛事活动另文通知)通知如下:
一、竞赛口号
创意点燃激情 创新改变未来
二、参赛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等)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每项作品作者人数限定1-4人。
三、参赛类别及要求
1.参赛类别:申报参赛作品分为平面设计、展示造型两大类,详见《华侨大学2011年学生创意作品竞赛分类明细》(附件1)。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性成果,参赛作品不得包括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的创作成果。申报人须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件作品必须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申报表》(附件2),报送材料包括作品申报表一式两份、参赛作品一份。
为了保证评审作品的公正性,除申报表外,其他材料禁止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和指导老师等包含具体身份的信息。所有呈交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副本。
四、时间安排
1.作品提交:5月5日前,交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杭513室);
2.作品展示和评审:5月中旬,参赛作品分别在本校区进行成果展示,组委会将组织统一评审。
五、奖励办法
本次作品竞赛评奖时将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创意来源、原理依据、主要用途、应用领域和作品创新性等方面因素,分设综合最佳创意奖、最佳平面设计奖、最佳造型设计奖和最佳人气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加省赛、国赛。
六、其他事宜
1.创意大赛立足于灵感的迸发、思维的跳跃,以创新为理念,以时尚为特点,要求选手兼备敏锐目光﹑创新的理念和风险意识。它摒除了以往大赛高门槛、高技术的限制,在一个更大的比赛范围内,增强大赛的创新性,力求在短时间内激发选手的创新意识。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举办大学生创意文化节暨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的意义,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发动本学院同学踊跃参与。
2.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结合大学生创意文化节的进程,邀请相关专家老师举办讲座、辅导等,推进本学院学生创意活动的规范发展。
3.为了使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团委应认真指导参展团队和个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作品。如有疑问可直接到美术学院团委办公室(泉州校区)和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团委办公室(厦门校区)咨询,或拨打校团委电话咨询:0595-22693537(泉州校区),0592-6160336(厦门校区)。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