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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光在行动”义工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为了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展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更好地组织“阳光服务队”队员参与义工服务活动,从本学期起,将动员各学院“阳光服务分队”以安老、扶幼、助残、济困及其他公益性项目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阳光在行动,爱心传温情

二、活动组织形式

“阳光在行动”义工服务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有以下三种组织形式:

1.总队发动,全员参与的方式;

2.总队发动,学院承办的方式;

3.分队自主发动,并报总队备案。

其中“总队”指阳光服务总队,“分队”指各学院阳光服务分队。第12两种形式主要用于规模、影响较大的义工服务活动;第3种形式是义工服务活动的最主要的组织形式,可以由各分队根据专业特色,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活动主要内容

在我校校庆50周年之际,围绕活动主题,现确定下阶段“阳光在行动”义工服务活动的重点:

1.以“爱校”为主题,开展“美化校园,喜迎校庆”系列义工服务

积极响应为校庆50周年献礼的号召,积极参与美化校园的活动。阳光服务总队将结合4.7日世界卫生日,发动全体成员进行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同时,鼓励各阳光服务分队积极开展义务清洁公共场所、义务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清除非法张贴物、治理污染、节能环保等活动,为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绿色校园贡献一份力量。

2.以“尊师”为主题,开展“师生互动,真情关爱”系列义工服务

在校内大力开展各种助困、助残、助老活动,以退休老教师为服务重点,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医疗保健、卫生信息咨询、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要主动跟各学院、有关部门联系,进一步掌握重点困难教师情况,组织阳光服务队队员与学院离退休老教师结成“一助一”、“多助一”助老对子,同时也可邀请退休老教师开设讲座、课业辅导,参加班级及学院活动,增强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3.以“感恩”为主题,开展“用我所长,回馈社会”系列义工服务

以集中便民活动为重点,组织阳光服务队队员发挥特长,集中开展法律、医疗、心理健康、电脑知识咨询、电器维修、义务家教等活动,使广大队员能够从义工服务中受到“感恩”教育,也体会到回馈社会、帮助他人的快乐。

四、活动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是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意识的有效载体,也是当前拓展其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务必抓好抓实。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学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阳光服务队”为统一标志,以“阳光在行动”为统一主题和活动名称(如可将活动命名为“阳光在行动——××学院××××活动”),统一部署,形成合力。

3.全体动员,常抓不懈各学院应把义工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拖延,增强学生的凝聚力,提高自身主动性,将义工服务活动与个人的自觉行为结合起来,形成自觉、自发的良好氛围。

4.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各学院应充分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和社会公益团体,注意典型事迹、人物的挖掘,大力宣传“阳光在行动”义工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认真总结,注重实效。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排查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丰富服务内涵,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各学院应落实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与管理机制。

五、其他事项

1.5月,学生处将编印《阳光手册》,作为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录义工服务、在校表现、成长经历的重要平台。义工服务活动的工时与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工时,将实现双重认证。

2.各阳光服务分队发起的活动项目,需要于项目确定后及时提交《“阳光在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便阳光服务总队掌握项目情况,做好统筹和监督。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报送《参与人员及工时记录表》(附件2)。

3.各阳光服务分队应在每个学期末将本学期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汇总表(附件3)及3000字以上图文并茂的材料总结,汇总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管理科;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7学生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tx@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