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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十六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成果展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日期:2008-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团委:

第十六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申报工作已于11月14日完成,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于12月5-6日举行竞赛作品终审决赛暨成果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审决赛暨成果展示内容

1、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成果展示;

2、评委会全体评委集中会审、推荐和确定各等奖项获奖作品;

3、评委会推荐为特等奖的候选作品现场答辩会。

二、具体安排和要求

1、各学院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和其它有必要现场展示项目于12月5日下午2:30起集中在厦门校区主楼群D区教室一楼架空层布展,供学生观摩。根据场地划分,各学院等自行搭建本单位作品展示区,并在展区内挂置展板。要求每件参展作品制作标准(规格为宽90×高120CMKT板)展板一块。展板内容主要包含该作品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表格、图片等,重点突出表明该项目的创新点、社会和经济效益等。组委会为每个展区提供相应数量展台,供参赛作品放置成果样品、样机、图片、实物和宣传材料等。

展示若需电源,须于12月3日前由各学院团委将要求(插座数、功率等)统一报校团委准备。有关展示物品5日晚上请自行收回或派人现场保管,6日上午8:30前需重新完成布置,供评委现场评审,6日下午2:30—4:00为撤展时间。

2、为使本次成果展示有序进行,各团委应认真指导参赛作者布展,为他们提供必备的服务,并协助办好展示期间个别参赛选手涉及到的有关课程请假手续,每件作品至少有一名作者在现场演示讲解。

3、厦门校区各学院应组织学生于12月5日下午-6日上午前往参观,以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

4、本次终审决赛评审采取评委会会审推荐与参赛选手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所有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将于12月6日上午由评委现场问辩、集体会审讨论,确定一、二和三等奖作品,并推荐特等奖候选作品。

5、对被推荐为特等奖的候选作品将于12月6日下午2:30在厦门校区D4-102进行现场公开答辩,投票确定特等奖作品。参加特等奖答辩的每个参赛项目限定10分钟,其中5分钟为作品作者自我陈述,另5分钟为评委问辩。

6、12月6日上午评委会集中会审结束后,组委会将及时在作品展示现场和校团委网页公布入围6日下午终审现场答辩会的特等奖候选作品,各团委务必事先把终审决赛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本学院参赛同学,并强调入围参加特等奖答辩的同学事先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含电脑或实物投影准备)。泉州校区参加特等奖答辩的同学请于12月6日中午12:30在金川门口集合,组委会将统一派车送到厦门校区参加答辩,每件特等奖候选作品限派2人。

7、有关颁奖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第十六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成果展示日程安排

第十六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抄送:团省委学校部

校领导,党委各部(工委)、各学院党总支、各学院,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第十六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终审决赛暨成果展示日程安排

11月14日

12月5日

依据学生《作品申报书》和论文(作品说明)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提出是否进入终审和获奖等级意见

评委自

行安排

终审

12月6日

7:30

住泉州评委统一乘车到厦门校区

办公楼前

8:30

参赛学生布展完毕

厦门校区主楼群D区教室一楼架空层

8:30—9:00

评委报到,评委主任主持召开全体评委会会议,听取组委会对竞赛活动情况的通报和终审的安排,并宣布现场问辩注意事项

厦门校区

D3-303和主楼群D区教室一楼架空层

9:00

11:00

对科技发明制作类进行现场问辩,并审看制作类作品的实物模型。每个评委必须在展示现场同属于自己负责评审作品的作者至少接触一次。在结束现场问辨之后,各学科组进行讨论,并提出各奖项的初步意见

11:00

11:30

各学科组召集人汇报本组推荐意见,推荐下午参加特等奖答辩作品名单,确定其余一、二和三等奖获奖名单

14:30

16:30

各学科组推荐为特等奖的候选作品进行终审答辩,投票确定特等奖获奖项目

厦门校区

D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