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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8日 00:00     作者:骆旭旭      点击:

各研究生班级: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10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几点要求:
1.名额分配:
1)社会工作奖:我院可推荐1名。
2)困难助学金:我院可推荐1名。
2.申请人须填写《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困难助学金申请者必须是“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时必须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上表格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3.欲申请的同学在本月21日(周五)12:00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班汇总后交至龚晓星处,经研究生团总支请各班将报送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4.《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可在学生处网站或者研究生手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