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管理 >> 正文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社区矫正优秀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9日 00:00     作者:官意凌      点击:

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司法局: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关于征集社区矫正研究优秀论文的通知》(闽司矫安[2013]3号)的要求,为繁荣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着力研究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司法部社区矫正局拟在全国开展社区矫正优秀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我市社区矫正研究优秀论文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主题范围
1、社区矫正立法问题研究;
2、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3、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4、社区矫正经费保障问题研究;
5、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建设问题研究;
6、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法研究;
7、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
8、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问题研究;
9、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完善研究;
10、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
11、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问题研究;
12、“禁止令”执行问题研究;
13、创新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方法研究;
14、完善社区矫正帮扶机制研究;
15、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制度研究;
16、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研究;
17、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问题研究;
18、社区矫正质量评估机制研究;
19、询证矫正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题目可以在上述主题范围选择,也可围绕上述选题自行确定。
二、征文的形式
征文以调研报告、研究论文为主。调研报告、研究论文应当方向正确、观点鲜明、内容详实、论证充分、行文规范,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所研究的问题,了解深入,分析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合理可行。
三、优秀论文的推选
各县(市、区)司法局至少上报1-2篇调研文章或论文,市司法局将从各地报送论文中挑选优秀论文上报参评。经司法部社区矫正局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下发各地交流学习。
四、推荐报送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论文的撰写工作,也可联合相关科研院校组织论文撰写工作,并于2013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形式报送我科。
联系人:喻卫国 苏梦雅
联系电话:0595-22399380
电子邮箱:qzsfjjzk@163.com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