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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达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6日 09:47     点击:

 

 


谢达梅,女,19846月生,福建泉州人,汉族,中共党员,讲师(博士学位),2002.9-2006.7就读于华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9-2009.7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9-2012.12,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9.21-2011.1.14,台湾东吴大学短期研修。201311日被聘为讲师。  

研究方向: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方向  

教授课程:《民法(一)》、《民法(二)》、《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等  

发表论文:    

1、《浅谈通过立法促进农民工就业问题》,载《网络财富》2008年第5期,独著;  

2、《土地出让领域的商业贿赂表现形式与法理对策》,载《福建法学》2008年第1期,独著;  

3、《中德《发不正当竞争法》比较——兼谈对《不正当竞争法》完善的启示》,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4期,独著;  

4、《< 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调法>立法的可行性研究》,载《福建省法学会. 第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集》,合著;  

5、《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讨会综述》,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10年第3期,合著;  

6、《我国农村银保合作法律监管问题研究》,载《农业经济》2012年第2期,独著。  

承担课题:    

12013.11-2015.10 承担华侨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社会科学类):《金融法的“生态化”研究》。    

著作:    

1、《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合著,独立撰写第六章、第七章;

2、《混业经营趋势下的中国金融监管法:挑战与创新》,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合著,合作撰写第三章;  

3、《银行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合编,参与编写第四章。  

所获荣誉:1、合著论文《< 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调法>立法的可行性研究》,于2008年获“第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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