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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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辉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6日 07:4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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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辉,男,湖北孝感人,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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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国际法学硕士,201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国际法学博士。2008年至2009年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全额资助,在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作访学研究。2013年至2014年获得闽港联合培养博士后项目的资助,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作访学研究。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涉外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和国际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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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授】

《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商法》《证券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投资与税法》《进出口贸易实务》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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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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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理事,福建省贸促会涉外法律援助专家,泉州市涉外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泉州市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等社会职务,拥有法律执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等证书,在律所从事兼职律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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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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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法学期刊上独立发表二十多几篇法学论文,代表性论文如下:

1.《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缺陷与重构---兼评晚近金融危机》载《国际经济法学刊》                                            

2.《WTO体系中的双边主义路径评析》 载《现代法学》

3.《论国际货币体系中最后贷款人的构建》载《云南大学学报》

4.《国际储备货币制度内在缺陷及改革》载《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5.《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贸易惯例适用方式比较》载《华侨大学学报》

6.《金融创新与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发展》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7.《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金融审慎监管制度评析》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8《论我国绿色证券制度的完善》载《洛阳理工学院学报》

9.《论新民诉法第34条对涉外协议管辖的法律适用》载《法律科学》                                        

10.《论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兼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 配置》载《法商研究》                                    

11.《我国金融集团发展现状及其法律监管》载《法治论丛》

12.《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的冲突与调和》载《法律科学》                                  

<课题主持>

1.2009-2011 福建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 《法律冲突视角下的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监管合作研究》(2009B079

2.2011-201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后金融危机时代审慎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研究---以法律冲突为视角》(11YJC820132

3.2012-2014福建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 《闽台金融合作机制创新研究—以汇兑型地下钱庄治理为视角》(2012B008

4.2012.08-2013.08 泉州市社科研究规划重点项目《泉州地下钱庄治理机制创新研究——以温州金改方案对我市民营经济的启示为视角》

5. 2013-201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第53批 《大国崛起中的我国金融业海外直接投资法律保障研究》(2013M531542

6.2013-2014 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 《泉州金融改革中的泉台合作机制研究》FLS(2013)A04

7.2014-2017 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大国崛起中的中国金融法治话语权研究》 2014T70607  

8.2017-2019国家社科基金《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冲突研究》(17FFX028)    

<著作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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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编 教材《WTO法律教程》,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

2.参编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 《国际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7 年,2017年修订。

3.参编 《国际金融监管法制现代化研究》(主编李国安),法律出版社, 2016年。

4.参编 《金融服务国际化法律问题研究》(主编李国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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