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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实务讲座之三:审查判断证据的逻辑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1:35     点击:

330日下午,法学院有幸邀请到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邱祖芳莅临本院为同学们带来了《审查判断证据的逻辑》的讲座,副院长白晓东主持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邱律师以向同学们提问“刑事诉讼法八类证据排序的内在逻辑”为切入点,引发同学们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关系的思考,在此基础上,他介绍了部分证据的效力作用以及它们在刑事实务中的具体运用情况;接着,邱律师简要地就审查证据的三个特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阐述了在证据审查流程中的顺序与重点。

邱律师指出,在法律实务中,法律流程并不能完美地按照理论设计发展,例如,证据在侦查机关收集阶段就可能会因程序不合法而承担被污染的风险,一旦证据被污染就会因其具有瑕疵而不予采信,辛普森杀妻案正是如此。此外,刑事案件的社会影响性大,各种影响因素可能使证据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在交流环节,三位同学都提出了十分有意义的问题。其中,有关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如何平衡的问题上,邱律师解答道,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因为“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虽然公诉方解决案件,实现社会公正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仍不能让其通过非法获取的证据破坏程序正义。

此次讲座,邱律师围绕审查判断证据的理论,结合办案中遇到的实际情况,使同学们对法律实务有更清晰的认识,拓展了同学们的知识面,让同学们跳出书本,更近距离的接触到实务界的操作流程。副院长白晓东高度评价邱律师提出的证据内在逻辑观念,认为其讲座“具有颠覆性和启迪意义”,希望同学们能多结合实践,掌握法律实践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