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民商实务讲座第二讲在祖杭楼2-7教室正式开讲,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福建星成律师事务所的周宝星律师,由王方玉副教授主持,讲座主题为“公司诉讼 若干实务问题。
首先,周宝星律师谈到了他在95年去香港律师事务所进修的相关经历,为接下来所述的内容进行了简单的铺垫。然后,他以最高院2014年公报的关于公司股东纠纷一案,以及泉州证照返还纠纷案件为例,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和相关法律规定,为我们详细解答了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的问题。接着,他举出最高院的其他若干案例,以ppt讲说为主要形式,简要地分析了法人混同、公司担保、请求返还公司证照的诉由选择、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等相关法律实务问题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王方玉老师就本次讲座为同学们做了一个总结,肯定了周律师演讲的精彩,并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学习中不断上进。
17级4班供稿、编审:王方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