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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教授做客法学讲坛——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6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1014上午900,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应邀来法学院做题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讲座。讲座在祖杭楼2-7进行,法学院靳学仁副教授、陈慰星副教授、吴情树副教授为讲座的点评嘉宾。本次讲座还吸引到了公检法等各个机关人员的到场聆听。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主持。

上午830左右,整个教室已是座无虚席。9时整,讲座准时开始,他首先简单回顾了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为听众做了清晰的梳理。接着,进入了此次讲座的重点部分,即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作全面的介绍。教授的介绍分为4个部分,即“什么是非法证据?”、“我国非法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存在的难题”以及“我国非法排除证据制度的未来”。在“什么是非法证据”这一部分中,教授从“证据法”和“程序法”两个角度,向听众做了准确的概括;在“我国非法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这一部分中,介绍了“非法证据的三种类型”、“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等内容;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存在的难题”部分中,主要谈论了法院、检查院等法检部门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未来”中,则诚恳地对侦察员、公诉人、法官、律师乃至法律专业的学生提出了他的期望——应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应有一种高昂不泄的斗争精神。

教授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扎实,思维清晰严密。整场讲座,持续了3个多小时,他不失幽默、言辞诙谐,并有变化多端的语气,不时引起听众大笑,使得现场气氛非常活跃,大家听得兴致盎然。最后,讲座在热烈的鼓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撰稿:柴洪祥 摄像:任娅玮)

陈瑞华教授在作报告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