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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微,言不轻,网络诽谤转发500可入刑?”—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第十期“纵横论案”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2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20131121晚由法学院主办,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承办的第十期“纵横论案”于祖杭楼2-7教室举行,本次论案的主题是“人不微,言不轻,网络诽谤转发500可入刑?”,法学院白晓东副教授、林伟明副教授、兰仁迅副教授、黄奇中副教授作为点评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学生处蔡烨珊,法学院团委乔彦军、金碧莹及校院研究生会负责人,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等共23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20139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其中规定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司法解释于次日开始正式实施,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该问题的不同态度。本次论案就这一司法解释的利与弊与大家展开了富有深度的探讨。六位主讲嘉宾分别是:2013级刑法专业研究生钟祥福、苏轲,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李琴英,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庄莉莉、刘盈,国际法专业研究生黄骏迪。

六位主讲嘉宾分为两个对垒阵营,双方首先以微博为例对网络自媒体的传播作用进行评论,发表了各方的观点,既展示了网络媒体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也让大家看到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论案第二部分,双方就网络大V在微博自媒体中的影响和力量展开讨论。一方面网络理性大V在很大程度上向公众传播着正能量,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网络大V捏造谣言并利用自己的“大V身份”扩大其传播范围。随后,各主讲嘉宾围绕“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从入刑的利与弊”、“定罪和量刑标准”、“可能引发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了专业性的探讨。主讲嘉宾在台上激烈的思想交锋、精彩的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观众互动环节,同学们争相发表观点并提问,嘉宾们也做了精彩回应。

嘉宾点评环节,白晓东副教授从“犯罪恒定论”的角度指出,“转发500入刑”的条款可能会使网络犯罪增多,但生活中的犯罪就可能会变少,因此不必担心该条款可能引发犯罪率升高的问题。黄奇中副教授从刑法学角度出发,指明诽谤罪保护的是他人的名誉权,而非公共秩序,将网络空间界定为公共空间是否属于类推还有待商榷,但是法律可以提供公共预期,告诫人们何者可为,何者勿为。兰仁迅副教授则认为,本条款有“越界”之嫌,应更适合“用民间的措施解决民间的问题”,并且网络技术可能随之出现从而限制谣言的传播从而防止犯罪的产生。林伟明副教授提出三点担忧:言论自由可能会被限制;不同政见者的政治性言论可能会被界定为危险言论;本条款的出现可能会变成现代“禁书令”。四位老师对场上主讲嘉宾的表现予以了肯定,并对活动提出了宝贵意见。

法学院研究生“纵横论案”是以“一线两翼三突出”为指导思路下形成的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体系的重要的学术品牌活动,其旨在以打破专业壁垒,促进学科交流,开拓专业视角,拓宽学术思路为宗旨,跨学科、跨专业,其着眼当代社会热点问题,立足学科自身特色,使不同的学术思想在这个平台上碰撞交融,互相获取营养、汲取灵感,力促“学术自由、学术争鸣、学术创新”氛围的形成。2008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期。

(撰稿:任娅玮 摄像:欧阳雅婷 林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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