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术活动 >> 正文

王牧教授做客“华大法学论坛”,主讲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科际界限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9日 14:34     点击:

10月19日上午,由华侨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团总支承办的“华大法学论坛”系列学术讲座第十期在洪祖杭大楼2-7教室举行。本期学术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原会长、现名誉会长王牧主讲华侨大学法学院黄奇中副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讲座,华侨大学法学院各级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王牧教授我国刑法改革问题的思考出发,点明我国刑法修改频率很高的现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体现,但这更体现我国刑法在空前的挑战面前仍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由此提出,我国刑法的修改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首先,王牧教授将刑法学和犯罪学进行区分,说明二者分别以犯罪与刑罚法、犯罪事实为研究对象,并将刑法划分为分别注重惩罚和教育的古典刑法、实证刑法,点出刑法以公正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以法治为终极目的。紧接着,王牧老师点明我国现行刑法体现了古典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标志,属于古典类型刑法。

随后,王牧教授提出对刑法未来发展的几点思考:一、以保持我国古典刑法基本品格不变为主,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渐地、适当地引入实证刑法制度。二、在刑法理论上,要正确消化和吸收实证刑法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犯罪学理论为刑法和刑法学提供的理论立场和观点。三、我国刑法理论要注意防止古典刑法教条主义的不当影响。四、根据社会发展出现的问题,改变刑法典一统刑法制

度的局面,分散建立不同的多元的制度。五、罪要分等,刑要多样,诉讼方式也要多元化。六、注意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整体性问题。总之,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刑法发展应当坚持以古典刑法为基础,适当增加实证刑法分量的混合性的刑法为目标,力争做到公正与效益兼顾。

教授精彩的讲解引起在场生的广泛讨论和积极提问。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在提问环节,同学们争先提问,讲座现场气氛达到了高潮。王教授耐心回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富含哲理性和前瞻性的解答赢得了阵阵掌声。王牧老师深厚的法学知识和细致全面的思考,引领我们对于刑法改革的思考进入了新的深度,同时对我们的思维有了新的启示。

最后,黄奇中副教授对本次讲座作出总结,强调应该运用犯罪学的理论成果,对刑法的发展提供方向和路径,并再次感谢了王牧教授的到来。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撰稿人:韩煜璇

(王牧教授做客华大法学论坛系列讲座)

(法学院师生听取讲座)

(王教授与学生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