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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强教授做客华大法学论坛系列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08:33     点击:

2019418第十八期华大法学论坛系列学术讲座在祖杭楼2-7举行。此次讲座由台湾大学人文学院院长陈俊强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常流与非常流:唐代刑罚发展的一些考察》主持人为华大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华大法学院的老师们与本科、研究生的同学们参与了本次讲座。

陈教授首先从西汉、东汉时期政府的大赦讲起,告诉大家古代皇权社会中,作为执政者的皇帝“子御万民“,施以仁政的思想,并在讲座最初,并表示我们做法学研究应发现课题的“重要性”、“突破性”以及“延展性”。

而后,陈讲授给大家介绍我国古代刑法从以肉刑为主的旧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到废除肉刑,以流刑为主的新五刑,即使“笞杖徒流死”的变迁。旧五刑具有社会驱逐之性质,其在犯人人身上做出不可磨灭的印记,实现“以刑一人以戒万民“的效果,但该种刑罚过于不人道,也不利于犯人洗心革面回归社会,自东汉缇萦上书以后,肉刑被逐渐废除,被新五刑所代替。

而到了唐代,刑罚以新五刑为主,并且逐渐由以流刑去死刑之趋势,产生了“长流”、“加役流”等加重的流刑以替代死刑,在唐玄宗时期已有“虚死刑”之趋势,虽然而后死刑并未彻底取消,在后世也被继续使用,但是陈老师说道,后世之皇帝仍然秉承爱民如子之心态,慎用死刑。皇帝把死刑最后的“勾准权”把握在自己手里,并非为了掌握生杀大权,而是为了不要错杀一人。而流刑所被营造的恐怖氛围,亦很好地完成了“替死刑”之目的。最后陈老师总结道,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皇帝作为国之君父而御民如子,在中国古代可能有草菅人命的皇帝但是绝对没有不矜恤人命的皇朝,中国之古代刑罚亦体现出浓厚的儒家色彩。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流刑妻妾随行”的现象以及减少死刑的改革趋势之原因向陈教授提问,陈教授亦耐心地向同学们予以了回答,陈教授精彩且令听众深思的讲座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的最后,许少波院长做了讲座总结,称“陈教授的讲座让枯燥的法史学变得有趣,把这刑罚的发展史、人权的文明史、人文社会的创造史介绍给大家,这是个精彩的讲座”。讲座在师生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会后陈教授与师生们合影留念。让我们期待下一期华大法学讲座,期待陈教授未来再临华大法学院。(图文:法学院研究生会)

(法学院师生听取陈俊强教授讲座报告)

(法学院师生与陈俊强教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