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4:44     点击:

华侨大学法学院地处东海之畔、清源山麓。其前身为1985年创办招生的华侨大学法律系,2003年9月改名为法学院,是国内较早开展专业法学教育和专业法律人才培养的院校之一。法学院于1993年获批我国华南地区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目前拥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专业)、一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法学本科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获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和福建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拥有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工作站、福建省法学研究生导师团队,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等多个省级科研和教学平台。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3人,其中教授7人,约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6.2%;副教授20人,占专业教师总数的46.5%,其中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专项计划、7人次入选各类省级人才项目。截止2023年9月,学院专任教师累计获得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清华法学》《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

建院近四十年,法学院已培养了包括法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在内的境内外毕业生1万余人。很多毕业生已成长为境内外各级党政、司法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中坚力量和骨干人才,有的还获得“全国人民最满意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创新争先奖”等荣誉称号,广受用人单位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当前,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知名法学院。诚挚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本院。

学院根据《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

研究方向

备注

030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01诉讼法学

全日制

02民商法学

03经济法学

04国际经济法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35102

法律(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名单为准。

(五)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9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具体复试事宜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由华侨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刘老师,电话:0595-22693623,邮箱:1028671812@qq.com。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269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