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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2016届毕业生班级(含研究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生是选调到基层工作的品学兼优毕业生的简称,种类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符合条件的每生限报1,其中法院、检察院类仅限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计划从应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选调340名,其中:党政类240名,法院、检察院类100名。

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空编中解决。

我校今年选调生分配名额27名,其中本科生22名,研究生5名。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分配名额1:8的比例以及山区沿海、男女生合适比例。

二、选调范围及服务年限

我院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2016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参加选拔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本科生必须在20167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6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015年起,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县(市、区)以下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其中分配到乡镇的,应在所在乡镇服务满3年;定向安排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仅限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其中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的生源,不少于1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生源的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112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和奖励的大学生村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11238:00起至121324:00止。

报名网站:福建人才联合网:http://www.fjrclh.com/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

报名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学校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拔资格。

工作地区分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选拔过程中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2.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公示

3.缴费

拟确定推荐的人选自行上网缴交报名费80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后,凭学生处签署的意见在参加笔试后,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4.发放准考证

学校将集中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后发放给学院,由学院发放给相关人员。

5.考试时间、地点

2016124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硕士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本科、硕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场秩序井然。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复核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毕业生的选调资格。

2.今后提交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减免报名费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上传1寸免冠照片,并且准备好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使用)。

4.申请表中关于学校地址等信息的填写要求:

学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电话号码0595-22691552,传真0595-22691522,联系人:老师。

5.担任职务具体情况 :主要填写校、院团委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干部职务,班级(团支部)干部,党支部干部,学生团体联合会等5类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最多填写5行,按级别由高到低写,以聘书为准。

示例:

2012.6-2013.6 华侨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

2012.6-2013.6 华侨大学法学院团委办公室主任,

2012.9-2013.6 华侨大学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

2012.9-2013.6 华侨大学2011级法学**班团支部书记,

2012.9-2013.6 华侨大学2011级法学**班班长。

6.个人获奖情况,填写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最多填写5行,按级别由高到低写,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示例:

20136月,获评华侨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20136月,获评华侨大学法学院三好生,

201210月,获评福建省三好生,

201312月,获评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积极分子。

7.“ 所在院系”、“专业”(研究生要写准确写明专业)及“班级名称”等栏目应填写全称。

8.“专业人数”指本专业总人数,“成绩名次”为专业总人数排名,均指入学以来的。

9.“综合测评”排名为2014-2015学年班级排名。

10、参照《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的通知》(华大学〔201354号)相关规定,选调条件要求的学生干部

1)校团委中的学生委员,校学生委员会、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团支部、班委会委员。

2)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正、副主席。

3)校学生艺术团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4)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委员会(含楼栋自律会会长)委员。

如有疑问,联系学工办老师。

附件:附件1-3.rar

法学院学工办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