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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2017届毕业生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处、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2016年选聘完成任务和2017年选聘计划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95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5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0名,龙岩市100名,宁德市10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况予以倾斜。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校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11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11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77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7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报考福建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其他县(市、区)生源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611108:00起至1130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http://www.fjrclh.com首页“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

2.资格审查

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毕业生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如实填写的《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网址:http://www.fjrclh.com)。同时,班级负责人严格按照示范格式统一汇总填写《华侨大学2017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并于1125日下午17:00前学工办乔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以“201**班华侨大学2017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汇总表》”为文件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qyanjun@qq.com

3.人选公示

通过省委组织部复审的人选将通过学校学生处网站、学校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缴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自行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5.发放准考证

学校将集中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加盖学生处印章后发放给学院,由学院发放给相关人员。

6.考试时间、地点

201711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场秩序井然。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复核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毕业生的选聘资格。

2.过程中提交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减免报名费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上传1寸免冠照片,并且准备好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使用)。

4.申请表中关于学校地址等信息的填写要求:

学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电话号码0595-22693592,传真0595-22692187,联系人:郑老师。

5.担任职务具体情况 :主要填写校(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党支部干部、团(委)支部干部职务、学生团体联合会等5类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最多填写5行。

按级别由高到低写,以聘书为准。

示例:

2012.6-2013.6 华侨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

2012.6-2013.6 华侨大学法学院团委办公室主任,

2012.9-2013.6 华侨大学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

2012.9-2013.6 华侨大学2011级法学**班团支部书记,

2012.9-2013.6 华侨大学2011级法学**班班长。

6.个人获奖情况,填写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最多填写5行,按级别由高到低写,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示例:

20136月,获评华侨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20136月,获评华侨大学法学院三好生,

201210月,获评福建省三好生,

201312月,获评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积极分子。

7.“ 所在院系”、“专业”(研究生要写准确写明专业)及“班级名称”等栏目应填写全称。

8.“专业人数”指本专业总人数,“成绩名次”为专业总人数排名,均指入学以来的。

9.“综合测评”排名为2015-2016学年班级排名。

10.参照《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的通知》(华大学〔201354号)相关规定,选调条件要求的学生干部:

1)校团委中的学生委员,校学生委员会、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团支部、班委会委员。

2)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正、副主席。

3)校学生艺术团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4)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委员会(含楼栋自律会会长)委员。

如有疑问,联系法学院学工办老师。

附件:附件1-2.rar

法学院学工办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