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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14:44     点击:


为规范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华大研〔2023〕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一)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

(三)已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学业成绩优异,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未出现重修或补考。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创新成果较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形成二类级别及以上的决策咨询类成果1篇,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国家级综合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1项,或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特等奖、金奖)1项或二等奖(银奖)2项。并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创新成果须与本学科相关,原则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已正式刊发(其中,SCI、SSCI论文若为在线发表,需要有DOI号及WOS号;国内学术论文若为网络首发,需要出具图书馆检索证明或编辑部及中国知网出具的出版证书)。期刊分类依照论文发表当年度适用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分类标准。

(五)已按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各环节;完成开题报告到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原则上需保证至少有1年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六)已缴清全程学费。

二、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流程

1.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需向法学院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同时附个人成绩单、创新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法学院对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经导师、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同意,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院审批。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的,按正常毕业流程,安排学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及其他相关毕业事宜;审批未通过的,则不提前安排相关毕业事宜。

4.硕士研究生提交提前毕业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提前毕业当学期的第2周。

三、其他

1.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采取“双盲”的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2.提前毕业申请获得批准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的,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毕业,学院不再为其提前组织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事宜。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所履行的手续与正常硕士毕业研究生相同。提前毕业研究生办理毕业手续后,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参与奖助学金等的评审。

4.境外研究生“4+2”培养模式的3年制硕士研究生,申请2年毕业的,按正常毕业相关毕业、授予学位要求执行。

四、附则

1.本细则由华侨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华侨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