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法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元宇宙及线下公益咨询活动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09:27     点击: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下午,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联合研究中心联合丰泽区文明办、丰泽区法院、泉州市东南公益协会等单位开展了第41个“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元宇宙及线下同步公益宣传和咨询活动。华大法学院团委协办活动。

活动以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展开,除了设在丰泽区丰泽广场上的主会场之外,还以“元宇宙”技术为加持,首次开辟了线上的拟真“元宇宙”宣传馆,通过沉浸式的“元宇宙”展馆宣传消费者权益法律知识,开展专业法律咨询,多方位扩大活动的辐射面

在线下主会场,居民们驻足展台前了解相关内容,各种询问不绝于耳:“同学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上个月我购买的手机出了问题,要如何维权?”“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怎么打官司?”……法律学子们在老师陈慰星和法官温泉飞的指导下,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就法律问题为现场群众答疑,并就相关消费者权益法律进行宣传。

而依靠“元宇宙”技术所搭建而成的线上云展台,让加入其中的参观者在虚拟数字法律展馆中自由行走并实时获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特别是今年消费者诉讼内容展示成为了热门区域。在厦门大学吴旭阳团队的支持下,每位进入元宇宙的师生都以虚拟数字化身,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便捷地进行实时在线互动咨询,极大延伸了本次志愿活动的时空和受众范围。

志愿服务赢得师生和群众的好评。法学院实践老师苏冬妮认为,无论是在专业实践的技能上,或者是法律道德修养上,陈慰星老师所搭建的线上线下公益元宇宙宣传平台都促进了同学们结合志愿服务精神和法学技能,更有效地将专业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学习及未来工作中去。东南公益商城志愿者工作站长潘春晓说:“向公众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是华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一贯的优良传统,这次再加上元宇宙技术的助力,使得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得到更加有力的提升。”法学院研究生李家乐在参加完活动后表示,“用元宇宙进行消费者权益普法活动是一种新颖的方式,可以让更多的人能够跨越时空限制参与到活动当中,这也是检验自己所学法律知识的一个很好的机会。”

据悉,本次活动也是陈慰星教授《民事诉讼法》一流课程团队元宇宙法学技能培养融合第二课堂教学的创新实践。活动将法律志愿服务精神与课程思政教学进行了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成为法学院积极开展元宇宙赋能法律拔尖人才培养活动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