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法学院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16:07     点击:

37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全院教师大会,就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专题学习。

刘超院长带头领学,对《意见》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作了详细解读。他强调,《意见》内涵丰富、信息量大,是党和国家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予以规划指导,意味着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自此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将推动塑造我国整体的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是一场体系化、机制化、根本性的变革。刘超从法学教育准入机制、办学质量预警机制、法学教育质量评估机制的实施,法学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的构建,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法学学科体系创新及特色方向建设等四个维度详细阐述了《意见》对学院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学院的应对之策。

副院长陈斌彬结合《意见》精神,从特色学科方向建设的角度,要求青年博士在“侨务与涉外法治实务”“海丝仲裁与诉讼”两个学科特色方向找准切入口、积极作为。副院长林伟明强调学院将以《意见》贯彻落实为核心、以国家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为重点,系统推进教学体系、教材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体系的整体改革。

戴仲川副教授表示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学院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的合作提供帮助;张国安教授建议学院未来发展应立足基础、着力特色、放眼世界;陈慰星教授希望学院在加强海上丝绸之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重点在国别法律案例汇编、海丝史迹保护、民营企业出海合规审查等方面寻求突破;白晓东副研究员支出《意见》或将导致我国法学院校差序格局的形成,建议学院在国际法学科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侨务法体系建设、中华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等方面综合发力,并在地方立法领域凝聚发展动力;张照东副教授表示贯彻落实《意见》一定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要全面确立“马工程”教材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核心统领地位;青年博士王岩老师认为《意见》对于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是一个重要的契机,建议围绕“大湾区建设”专题在区域法领域寻找突破,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专题在国别法领域彰显特色。

这份《意见》是第一份专题研究部署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中央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正式确立了中国特色法学教育管理指导体制,系统论述了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三大体系”构架,为高等院校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

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彬主持,多位专业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展开研讨,分别就《意见》的贯彻落实和学院的未来发展积极发言。(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