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我院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签约共建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16:54     点击:

118日下午,院长刘超、党委副书记张彬率队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签约共建活动,慰问我院校友,并与法院代表就合作共建举行座谈。副教授靳学仁、青年博士郑金鹏、党政办副主任张平军随行参加。

18日下午,我院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同安法院行政与生态审判庭举行,刘超院长与陈穆峰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仪式后,双方举行座谈,张彬副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向在同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校友致以新春的祝福,邀请校友择机返校为学弟学妹分享职业发展经验。

此后,刘超院长对同安区人民法院近期荣获多项国家级荣誉表示祝贺,介绍了我院基本情况以及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特色,并对双方合作的领域、重点与特色项目发表了意见。刘超院长进一步表示,同安区人民法院可以充分发挥其集中管辖厦门市涉生态一审案件这一特色,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开展系列实践创新,实现从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向法律效果的跨越,形成特色案件办理——生态司法机制创新——生态环保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特色路径,产出更多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机制探索的创新成果。

陈穆峰院长对刘超院长的意见表示高度肯定,并就双方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面合作发表了意见,希望实现双方实践优势与理论优势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