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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召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讲座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22:09     点击:

为落实校党委统一部署,11月15日,法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座。由校宣讲团成员王方玉教授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开展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题的辅导报告。

王方玉教授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为指引,通过对于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梳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意义三个方面的阐述,展开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解读。

首先王方玉教授分别梳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十五个部分内容,深度解读了报告的精神。其次,王方玉教授通过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现代化、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代化、是独立自主的现代化、是科技创新赋能的现代化、体现了中华文明传统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融通融合、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几个方面的进行阐释。

最后,王方玉教授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维度系统指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前进的号令,也是今后工作部署的检验标准。

通过此次讲座,与会教职工党员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

“这是一次很好的辅导报告,对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很大启发。”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彬表示,接下来法学院党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学院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将组织师生理论宣讲力量,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大家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姜大伟表示:“通过聆听此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我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深刻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明确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核心要义。今后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上下工夫,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学思践悟中不忘初心,在矢志笃行中修炼自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法学院工会主席李飞表示“高素质法律人才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的责任就是为社会,为国家输送合格的、具有专业素养的法律人才。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我将不断奋斗,潜心科研,用更加贴近学生的方式讲授课程,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属于我们法律人的力量。”

与此同时,法学院党委邀请校讲师团成员张国安教授为全体学生党员积极分子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轨道》的辅导讲座。

张国安教授通过“中国共产党成立日期”“当前共有多少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等几个问题开启了本次专题讲座。向全体同学详细介绍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大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全面部署,以及二十大报告的结构与要点。张国安教授从“一国两制”、抗击新冠疫情以来坚持的“动态清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政策出发,讲述如何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马克思主义贯彻落实到底,努力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构建中国式现代化。

“张教授对二十大报告中法治部分的讲解,加深了我对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魏慧琼同学表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我们作为青年大学生,不仅要铭记历史,更不负时代机遇,不负青春时光,踔厉奋进新时代,谱写绚丽新篇章,将二十大精神运用在法律学习生活的实践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青年力量。”

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的魏杰妮同学表示:“张教授今天为我们带来了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轨道为主题的讲座。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逻辑内涵,并进一步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轨道,要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法治的正确道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一系统工程,要加强在重点领域立法这一关键,将‘纸上的法律’变成我们‘行为的法律’,要用法治的方法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我们将谨记老师的教诲,坚持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与会的学生党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专题讲座学习,受益匪浅,在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也更加懂得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的责任担当,立志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