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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案例教学》开班仪式在我院举行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0日 00:02     点击:

    2021年3月18日下午,由华侨大学法学院和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检察官案例教学》开班仪式在我院831教室顺利举行。

    参加本次开班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检察官,副检察长陈玳鸿检察官等一行8人,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许侃侃律师、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原南安市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林必金先生一行4人,我院院长刘超教授,副院长陈斌彬教授以及50多位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本次开班仪式由我院吴情树副教授主持。
    在开班仪式上,首先由我院院长刘超教授致辞。刘超院长在致辞中对本次检察官教学案例这种教学新模式的重要意义予以肯定,这是我院法学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教育要铸魂育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新举措。刘超院长还对此次检察官案例教学班如何取得预期的学习效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希望各位法学生都能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并能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新时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之中。

    

 (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致辞)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检察官在致辞中指出,此次检察官案例教学的举办既是为了培养法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也是为检察官、法学教授创造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更是为新时代法学生法治人才的培养探索新路径。让大家能够在学习的同时注重到与法律实务的联系,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体现了“法者,天下之公器”的公平精神,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机会。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陈林检察长致辞)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许侃侃律师在致辞中表示,法律职业者是一个共同体,希望法学院可以和司法机关、律所紧密联系,实现三方共赢。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和实践,而案例教学则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重要举措。期望法学院的各级法学生要做新时代法治追梦者、推动者,为中国法治建设努力奋斗。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许侃侃致辞)
  

    随后,《检察官案例教学》第一期的主讲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丽纯检察官围绕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争议案例进行了介绍,强调法科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的不是法律,而是学习读懂法律的方法。在案例教学中应注重学习方法、角色定位、司法理念三个重要方面。与谈人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许侃侃律师针对检察官的介绍和观点进行了补充和分析,表示大家可以从“有罪”与“无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等角度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在座同学以及检察官律师们积极讨论、踊跃发言,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许丽纯检察官授课)


    最后,我院副教授吴情树对本期《检察官案例教学》进行了总结发言。吴情树副教授表示,案例是学习法律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训练大家法律思维最有效的路径,但不管如何,法科学生心中要永远充满着正义感,善于解释法律,善于归纳案件事实,坚持以朴素的正义感进而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使得案例的裁判结论能够被大多数人可接受,这种正义感是依靠长期对案例的比较和分析培养出来的,作为新时代法科学生更应注重自己内心的朴素的正义感。

(法学院副教授吴情树主持)


    《检察官案例教学》的举办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学习成果、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学习热情的实践平台,加深学生对司法实践的了解,为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学院刘汗青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