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利红教授莅临华侨大学法学院,以“生态环境法典体系化的历史性定位”为题在祖杭楼706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副院长陈斌彬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到场与谈。
高利红教授在讲座中,以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为背景,以生态环境法典体系化为主题,系统地阐释在法典将成为生态环境法渊源体系的核心的定位下,生态环境法典将如何处理与单项立法、地方立法、指导性案例和习惯法的关系。首先,从单项立法与生态环境法典协调格局再出发的角度,讲述了单行法入典的选择标准,以及在法典编纂时应注意的问题。其次,从制定法与判例共存模式再调适的角度,阐明了指导案例对生态环境法律的辅助性作用,并强调生态环境法应回归混合法型的中国法律传统。再次,从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再协同的角度,说明各地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是地方性环境保护立法的事理基础,主张地方制定执行性规则是立法的层级分工的体现、试验性地方环境立法具有显著功效。最后,从生态环境民间规范对生态环境法典再补充的角度,讲解了何为生态环境民间规范以及民间规范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主题演讲结束后,高利红教授与在场师生交流互动,就讲座涉及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主题展开延伸讨论。
初审:张平军
中审:陈斌彬
终审: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