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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事宜安排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8日 00:00     作者:罗盈      点击:
[日期:2009-03-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校党委的布署,法学院为切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 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长:钟伟丽、王敏远
副组长:汤玉枢、张德瑞
员:靳学仁、兰仁迅、李秀英、林团团
二、 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钟伟丽
副主任:林团团
员:叶腾凤、骆旭旭、靳学仁、陈斌彬、陈英文、罗 盈、龚晓星、程志坚、张 洁、何红丽、任晓娟、应丹妮、薛 凯、王 虹、胡 慧、杨姝联
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以下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长 :叶腾凤
2、 宣传组:
长:陈英文
3、 文秘组:
长:罗
4、 信息报道组:
长:骆旭旭 副组长:龚晓星
5、 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晨韵、林艳艳、薛 凯、林 泽、付
四、 学习活动联络员:林团团
五、 学习活动信息员:龚晓星
六、 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基层单位安排如下:
王敏远——教工支部
钟伟丽——学生第三支部、国际法教研室
汤玉枢——学生第四支部、经济法教研室
张德瑞——学生第五支部、基础法教研室
靳学仁——08级研究生支部、刑法教研室
兰仁迅——07级研究生支部、民商法教研室
李秀英——08级法硕支部、法律硕士中心
林团团——学生第一支部、学生第二支部
七、 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
加强班子建设,完善落实制度,提高教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八、 学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 学习调研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2、 分析检查阶段(4月下旬——6月上旬)
3、 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
九、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群众意见箱设在法学院五楼信箱栏;征求群众意见电子邮箱地址:fxfz@hqu.edu.cn
法学院党总支
20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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