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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第十七期“纵横论案”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9日 11:33     作者:院学办      点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表达思想、发表言论的主阵地。近期,随着“江歌事件”的发酵,再一次掀起网络舆论的风暴。那么,该如何理性对待网络舆论呢?1124日晚,由法学院研究生会精心筹办的第十七期“纵横论案”在祖杭楼2-7大模拟法庭举办,本次的主题是“网络舆论利弊衡量”。

本次论案中,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余浩凌、唐桀、翟旭燕,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刘浩、马锐、叶肖雅作为主讲嘉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以及我校法学院黄奇中副教授、王方玉副教授、吴情树副教授、陈乾勇博士作为本期“纵横论案”的点评嘉宾。

六位主讲嘉宾从自身专业角度,以“江歌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为切入点,深入探讨网络舆论的利弊,最后引出“我们该如何对待键盘侠”的深刻思考并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唐桀从理性与非理性两个维度对网络舆论利弊进行衡量,认为网络舆论利大于弊;马锐对网络舆论则持弊大于利的观点,从网络舆论对公众、个人、社会和国家产生的消极影响谈了自己的见解;叶肖雅认为网络媒体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远超传统媒体,我们要相信网络有其自净能力;余浩凌立场鲜明地提出网络舆论利大于弊,并从网络舆论对思想多元化、司法公正、企业管理等方面产生的积极影响作细致剖析;翟旭燕认为网络舆论能集思广益,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弊端,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合理引导,扬长避短;刘浩却认为网络舆论对社会监督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微乎其微,他认为当前网民的理性思维较为缺乏,网络舆论还很难发挥其积极作用。

与会专家作点评。黄晓亮指出,网络舆论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不能因网络舆论有弊端就对其进行否认,更不应该对网络舆论进行过多的道德教化,而是应该完善社会制度;黄奇中认为,网络舆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活动,网民应理性发表言论;陈乾勇认为网络舆论是公民言论自由的重要表现形式;吴情树提出在网上发表言论应注意“边界”,不得无视法律,要有正确的政治意识。王方玉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肯定了这次活动的举办。

                                 (文:肖瑞沛 图:丁婕)

“纵横论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