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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08:39     点击:

各新生班级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捐资设立“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推荐2022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本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三)必须做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入学以来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学生毕业的高中学校在南安或学生本人户籍在南安(含入学前户籍在南安),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获得者须从各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

3.金额及名额分配。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人,各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额由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分配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本人内页复印件。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全校公示后,学生处将公示结果报送至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11月4日前,各班班级为单位汇总《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送至法学院学工办洪祖航大楼513其中附件2附件3电子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到ftz@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

3.《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

 

法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