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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公开招聘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14:37     点击:

2020级、2021级本科团支部:

根据《法学院团学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运行机制的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现面向全院公开招聘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置

根据上级要求与工作需要,法学院设置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共12个。

(一)法学院团委办公服务团队

团委办公室:设工作人员4人;

团委学生党建办公室:设执行主任1人,工作人员3-4

(二)法学院团委团的建设团队

团委组织部:设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4人;

团委宣传部:设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4人;

易班工作站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4人。

(三)法学院团委青年发展成长团队

团委青年发展部:设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4人;

团委志愿服务部(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负责人(会长)1人,工作人员(副会长)3人。

(四)法学院学生会统筹协调与健康生活团队

学生会秘书处: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3人);

学生会生活与心理健康部: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3人)。

(五)法学院学生会学习与学科竞赛团队

学生会学习与学科竞赛部: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3人);

法学院学生会辩论总队: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队长1人,副队长3人)。

(六)法学院学生会文艺与体育团队

学生会体育部: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3人);

学生会艺术团:设部门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3人)。

  1.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学习勤奋努力,学有余力。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或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学生会工作部门人员须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同等条件下,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者优先。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与纪律性,能够扎根同学,扎扎实实做事。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思维,能积极主动地出谋划策,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奋发上进的组织文化。

    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写作、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原则上各部门负责人从2020级、2021级中产生。

    8)鼓励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和不同团队、部门多岗位交流选报。

    三、遴选程序

    递交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审核考试→确定人选→公示→正式聘任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愿参与遴选的同学填写《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填报一个部门志愿,并向班级团支部递交《报名表》,请于20226月5日(周日)17:00前将有支部负责人签名的pdf文档和普通电子版文档以支部为单位发至2841868303@qq.com(文件名为“20**级法学*班团支部+姓名+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

    附件: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6月1